近期,在济南市语委办的表彰大会上,我校喜获济南市“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园”及2009年度“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”荣誉称号。这是对全校教职工积极贯彻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和国家语委、省、市语言文字工作要求,认真落实到实际教育教学活动中,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的充分肯定和认可。
我校历来对推广普通话,使用规范字一直很重视。特别是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实施以来,学校通过健全组织机构、完善工作制度、广泛宣传动员、反复自评自查等措施,狠抓落实,在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我校之所以取得推普的成功,得益于确定了“端正思想,摆正位置,让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”的工作思路。我校的工作计划中,把推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,列入计划。在“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”过程中,校长亲自规划,多次在行政会上强调这方面的工作。在学校的升旗、教师大会等各项活动中,学校领导坚持带头说普通话,为推普工作作了表率。
由于学校摆正了语言文字工作的位置,校园用语逐渐走向规范。学校贯彻“三纳入,一渗透”原则,即把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全程培养方案,纳入常规管理,纳入专业技能训练,并渗透到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和两个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,逐步形成日常化、制度化、规范化的工作格局和运作模式。经过长期的宣传、培训、教育,普通话已成为全校教师的教学语言。
在以后的工作中,学校会进一步统一思想,转变观念,树立正确的工作理念和科学的发展观。树立求真务实的精神,尊重语言文字的特点与规律,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。坚持从学校的实际出发,摒弃形式主义和轰动效应,注重常规性、制度性检查落实。将各方的支持转化为制度和长效机制,形成密切配合,齐抓共管,有效运作的格局。争创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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